吕建中:有必要重启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新阶段
11月15日,中美两国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其中就“能源转型”提出,两国支持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所述努力争取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并计划充分加快两国可再生能源部署,以加快煤油气发电替代。双方同意重启中美能效论坛,计划重启双边能源政策和战略对话,推动二轨活动,加强务实合作。两国争取到2030年各自推进至少5个工业和能源等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大规模合作项目等。
毫无疑问,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中美是世界两大主要能源生产和消费国,两国的能源结构目前均以化石能源为主,也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合计占到45%左右,都面临着能源绿色转型和减排压力。笔者认为,两国在气候和能源领域有一致的利益和话题,加强中美双方在能源转型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十分必要。
中美清洁能源合作启动较早。1997年中美双方就发布联合声明,确定了清洁能源合作领域,签订了《中美能源和环境合作倡议书》。进入21世纪后,中美开始着手推进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事项,先后建立了两个重要的机制性对话平台,即2005年建立的中美能源政策对话(EPD)和2006年建立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把能源议题纳入中美战略与经济高层对话机制,涉及清洁能源、建筑节能和能源效率等多个方面。
特别是在奥巴马执政时期,中美清洁能源交流合作十分活跃。八轮战略与经济对话,都把清洁能源作为重要议题,在清洁高效电力、清洁高效交通、核能、清洁燃料、智能电网、风力发电、航空生物燃料、民航节能、建筑节能、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等领域广泛展开合作,并建立了中美地方政府、研究机构、大学、智库、企业和社团组织等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合作关系,时任副总统的拜登直接参与推动建立了多项合作机制及项目,像中美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USCREP)、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CERC)、中美能源合作项目(ECP)、中美能效行动方案(EEAP)等10个合作机制,运行比较成熟。其中,中方直接参与建立合作关系的覆盖3个省、19个市、20多家大型企业,美方则有3个州、26个城市、30多家企业。2006-2017年期间,双方开展了900多个合作项目,打造了一批清洁能源发展基地,也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清洁能源合作一度被称为中美关系中“最好的合作领域”。
特朗普执政期间,美方更强调以能源贸易投资合作为主。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签署,协议提出中方将扩大自美能源产品、工业制成品等进口,未来两年的进口规模至少比2017年增加2000亿美元。与此同时,有关清洁能源的官方交流合作基本停摆,甚至清洁能源也成了“脱钩”、“去中国化”的领域。尽管美国中断了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的官方资金和技术支持,但非政府组织(省/州、城市、智库、企业、社会组织、商会等)依然以多元、灵活的方式推进合作,保持了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的韧性和延续性,特别是在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储能、碳捕捉(CCUS)、绿色金融等领域具有较大的合作潜能。从公开信息看,美国的一些智库和公司一直呼吁保持和加强与中国在清洁能源的合作。
多年来,中国在气候与能源问题上目标明确、态度坚定,在中美元首的多次会晤及联合声明中,都把气候和清洁能源作为重要议题和内容,向世界发出了积极的行动信号。当前,尽管中美关系变得十分复杂,存在的矛盾较多,但双方完全可以在气候合作框架下,以已有合作机制和项目为基础,重启清洁能源合作新阶段。
一是重新梳理已有合作机制和项目,积极创造条件重启相关议程和活动。可从两国政府高层,重启清洁煤、电动汽车、建筑节能、能源与水、载重卡车能效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专题发布“新时期中美清洁能源合作共识和项目意向清单”,恢复相关对话和论坛活动,营造良好的清洁能源合作氛围。扩展“碳对话”议题,深化碳足迹、碳交易、碳关税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增强在全球清洁能源治理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是把化石能源的清洁化利用作为合作的优先领域。目前,中美两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都占比80%以上;在电力结构中,化石能源发电超过60%,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是石油、天然气、煤炭。在上一轮中美清洁能源合作项目中,就有6个CCS和CCUS示范项目。下一步双方可以在煤电机组+CCS、二氧化碳提高原油采收率、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以及甲烷气测量与减排等领域,加大合作力度。
三是携手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加速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全球的30%以上,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的15%以上。中美两国在可再生能源产业领域不仅规模大,而且发展势头迅猛,相关技术部署和创新优势也较明显,双方合作空间大,应携手带动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
四是从共同关注的新能源应用技术及能效管理系统入手开展合作。可以重点考虑双方共同关注但又基本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太阳能、风能、氢能、储能等应用技术,以及能效管理方面的“软技术”领域合作。目前,美国的能效水平约是中国的2倍。在过去20年里,美国的GDP增长65%,但一次能源消费却下降近10%,在节能和能效管理方面具有比较先进的技术、标准及法律体系,可以作为交流合作及咨询培训的重点领域。
五是发挥好地方政府及非政府机构的作用,推动构建“上下合力”的清洁能源合作模式。地方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是两国合作的“直接受益者”、“实际执行者”,可鼓励基于自身经济利益与发展战略,自主寻找合作机会。例如,西弗吉尼亚州是美国的煤炭主产地,对煤炭清洁化利用、CCS或CCUS等合作十分感兴趣;加州作为清洁能源基地,对开展光伏、储能等技术合作有需求。同时,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的“桥梁”作用,稳固“由上扩下、由下促上、上下合力”的双层合作模式。
文 | 吕建中,系中国石油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